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

公司的種類有哪些?

公司法所稱公司,謂以營利為目的,依照本法組織、登記、成立之社團法人。公司又分成四種:

  1. 無限公司: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,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。
  2. 有限公司: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,就其出資額為限,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。
  3. 兩合公司: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,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,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;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,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。
  4. 股份有限公司: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、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,全部資本分為股份;股東就其所認股份,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。

公司名稱,應標明公司之種類。

(以上參考考公司法第一條第二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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