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表列出辦理公司登記時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:
公司申請流程| 流程 | 承辦單位 | 工作天 | 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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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預查名稱申請 | 經濟部商業司 | 3-5 | - 請提供3-5個公司名稱
- 請提供各股東出資明細
- 欲設立地點房屋稅單影本(預查申請案經核准者,自核准之日起算,其保留期間為六個月。但於期間屆滿前,得申請延展保留,期間為一個月,且以一次為限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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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資本額存入 | 銀行及會計師 | 5 | - 一定要以公司名稱開戶,後面須加
籌備處 三個字 - 存入三天後,請向銀行申請至第二天為止的存款餘額證明
- 請影印存摺封面、印鑑頁和金額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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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司設立登記 |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或台北市商業處或高雄市政府建設局 | 7-10 | - 股東不得具有公務人員身份
- 負責人需年滿20歲
- 所需文件:1.申請書 2.公司章程 3.登記卡 4.發起人身分證影本 5.資金證明及會計師簽證6.股東同意書或(股東會議記錄~董事會議記錄)及願任書 7.公司章及私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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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購票證申請及發票購買 | 當地國稅局 | 2 | - 負責人需帶身份證至所轄國稅局簽名
- 請提供一份以公司名字簽訂的租賃合約書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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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進出口登記 | 國際貿易局 | 1 | 請提供1-5個英文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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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合計工作天 | | 18-23 | 此時間計算是以申請人能完全配合為前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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